-代孕为什么违法
摘要 代孕是一种辅助生育方法,即妇女与他人签约,孕育一个与她没有法律关系的胚胎,在孩子出生后再将孩子交给签约的人。通常代孕妈妈可以获得经济报酬;如果不获取报酬,则称为利他代孕。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应该考虑到代孕妈妈和通过代孕出生的孩子的潜在问题,特别是孩子可能存在的残疾等出生缺陷。生物伦理学方面的问题最值得探讨,因为很多人认为代孕将女性物化,将她的身体用于获取利益的目的,将女性作为一种商品,作为一种“物”对待。对代孕出生的孩子来说也是如此,因为代孕使孩子成为一个一次性的物品,一个可以被工具化的东西,同样把孩子物化了。
关键词:利他代孕、代孕、代孕伦理、代孕医学、代孕妈妈。
代孕通常是指妇女为另一个人孕育一个与她没有血缘关系的胚胎,最终将孩子交给另一方的生育做法。代孕通常涉及到代孕妈妈的经济报酬,如果不支付必要费用之外的报酬,则称为利他代孕。1985年首次发生妊娠代孕(Utian等1985)。
相关阅读:
各国代孕发展状况
1999年至2013年,美国共有30,927例代孕,其中8581例为单胎妊娠,4566例为双胎妊娠,233例为三胎妊娠,共分娩13380例,共出生18,400名婴儿(Perkins,2016)。据估计,2016年以前在印度,有超过25000名儿童通过妊娠代孕出生。在欧亚大陆高加索地区的格鲁吉亚,非官方估计称自1997年以来,约有3,000名儿童通过代孕出生;由于在格鲁吉亚,试管婴儿诊所没有义务提供数据,所以这些数字可能不是很准确。唯一可以获得的可靠数据来自于新生儿的公证记录。根据格鲁吉亚卫生部提供的数字,2012年有150起代孕,2013年有170起(Ellena,2014年)。
代孕在西班牙尚未合法化,因此没有可靠的数据。但据估计,西班牙公民通过代孕在国外出生的孩子的数字可能超过1500人(del Burgo,2015年)。推广代孕的公司Subrogalia的主管Didac Sánchez说,他们在2016年有180个案例,并且预测明年(2017年)会有580个;两年后,他们希望能达到650个(Peraita,2016)。
在只允许利他代孕的英国、加拿大等国,据信在试管婴儿辅助生殖诊所出生的孩子中有0.2%是通过代孕出生的(Norton,2015)。
欧洲的天主教会反对代孕,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是基于人的尊严。然而,各种形式、各种法规下的代孕实践,已经充分暴露了代孕带来的伦理问题,以至于连一些世俗组织也认为代孕从根本上不符合人的尊严,不应该被允许。本文概述了当今世界代孕在各国的现状,包括讨论了代孕所产生的一些重要的法律案例,然后从天主教的立场和与天主教教义相一致的世俗角度详细分析了代孕所涉及的伦理问题。
关于代孕背景知识代孕最常见的情况是,希望成为母亲的妇女没有子宫,这可能是先天性的,也可能是由于子宫疾病导致切除了子宫,还可能是结构或功能的改变使妇女无法怀孕。这部分子宫功能缺失的人群越来越多地采用代孕的方式生育一个与自己有生物学关系的孩子。一项大型研究(Dar等,2014),纳入178例代孕,经过333个试管婴儿刺激周期,其中142例以活产结束,36例以流产结束(Jadva等,2012)。最近,发表了一篇系统性综述(Söderström-Anttila et al. 2016),评估了1795篇与代孕相关的文章,其中他们使用了55篇符合纳入标准的文章;每次胚胎移植的妊娠率在19%-33%之间(Söderström-Anttila et al. 2016),与一般的体外受精(IVF)差不多,但强调为了成功怀孕,可能会舍弃一些胚胎,这也是教会认为代孕不符合人类尊严的原因之一(Aznar和Minguez 2012)。
各国法律中关于代孕的规定
对于代孕的可取性,无论是有偿的商业代孕还是利他代孕,在法律上都没有达成广泛共识。了解各国代孕的实际情况,有助于理解和预测代孕可能产生的复杂的法律问题,无论代孕在所在国是否受到有效管制。目前,全世界允许代孕的国家大概有以下两类:- 目前,在格鲁吉亚、以色列、乌克兰、俄罗斯等国,商业代孕(即有偿代孕)是合法的,没有任何限制(实际上这些国家限制gay等LGBTQ以及单身人士代孕---91喜来宝站长注)。在美国,大部分州也是如此,尤其是加利福尼亚州,代孕产业发展相当成熟。在欧洲,奥地利、保加利亚、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马耳他、挪威、西班牙和瑞典都明令禁止。
- 在比利时、希腊、荷兰、英国、葡萄牙、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加拿大等一些国家,在特殊条件下允许利他主义--但不允许商业代孕(Söderström-Anttila et al. 2016)。而在欧洲,波兰和捷克共和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前所述,在西班牙,代孕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事实上,西班牙《人类辅助生殖法》(2006年)第10条规定:
- 妇女放弃生育权而与缔约一方或另一第三方达成妊娠协议的任何合同,无论有偿还是无偿,都是无效的。
- 因代孕而出生的孩子的合法父母身份是分娩者(代孕妈妈)。
2016年,马德里议会在政党Ciudadanos的推动下提出了规范代孕的议案,但该议案以六十二票赞成、六十四票反对的微弱优势被否决。
在欧洲,2011年,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反对代孕合法化。因为"代孕构成了对女性身体及其生殖器官的剥削",其依据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第7.1条规定:每个儿童都 "有权知道自己的父母并得到他们的照顾"。2015年11月30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在 "关于世界人权与民主的年度报告 "中宣布,"谴责代孕的做法,这种做法损害了妇女的人格尊严,因为她的身体和生殖功能被当作商品使用,认为妊娠代孕的做法涉及生殖剥削和利用人体获取经济或其他利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弱势妇女,所以应予以禁止,并在人权文书中作为紧急事项处理。"
此外,2016年11月23日,欧洲委员会议会社会事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巴黎举行会议,讨论 "与代孕有关的人权和伦理问题",比利时社会主义参议员佩特拉-德-萨特(Petra De Sutter,一位职业妇科医生)提议“代孕合法化”。但该提案被否决,因为"认为代孕把妇女和儿童作为可以剥削的商品来看待"。
自2014年7月起,希腊允许希腊居民和欧盟公民进行代孕,如果他们是暂时居住在希腊的异性夫妇或单身女性,只要代孕是利他性质的就是许可的。代孕妈妈可以因怀孕造成的任何不便获得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不得超过1万欧元。
英国也允许代孕,不过和希腊一样,只有在利他代孕的情况下才可以合法进行。
在葡萄牙,2016年5月13日批准了一项法律,将代孕合法化,不过限制代孕的对象是没有子宫或因某些医学原因没有怀孕可能的妇女;也必须是利他的。
2015年,芬兰卫生部和瑞典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议,在明确的限制性医疗情况下,应允许利他代孕。
2004年3月,加拿大颁布了"加拿大辅助生育法",禁止有偿商业代孕,也禁止以营利为目的的代孕广告或中介,并规定作为代孕妈妈的女性必须年满21岁(Reina和Porras Ferreyra,2017)。如果不遵守这一法律,被判有罪的当事人最高可被判处十年监禁和高达10万加元的罚款。
在泰国,2015年以前代孕是合法的。但在2015年8月,一项限制代孕的法律生效,商业代孕在泰国不再合法。现在只有当妊娠载体是签约父母之一的妹妹近亲时,才允许代孕(Aceprensa,2015)。
商业代孕于2002年在印度合法化,但印度政府于2016年宣布禁止商业代孕(Aceprensa,2016年;Ramskold和Posner,2013年;Perappadan,2014年),代孕在印度曾催生了一个利润丰厚的生育产业,估计每年几十亿美元的利润。从那时起,只有合法结婚至少5年的印度夫妇,在医学上可以证明自己不孕的原因才可以代孕。所有外国夫妇、同性恋夫妇和单身人士,或者已经有一个亲生孩子,或已经领养孩子的人没有资格在印度合法代孕。
相关阅读:印度新“禁止商业代孕”法案防止对贫穷代孕妈妈的剥削
2016年10月,尼泊尔最高法院决定暂停该国所有的代孕项目,这在尼泊尔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因为在印度和泰国将代孕定为非法后,尼泊尔已经成为西方夫妇代孕的首选目的地。
在尼日利亚,随着所谓的 "婴儿工厂 "的扩散,代孕产业在当地已经具有了戏剧性的色彩,这些“代孕工厂”通常在一些闲置的建筑里,怀孕的代孕妈妈在这里呆到生下孩子为止。这些婴儿工厂是非法的机构,往往与世界各地的代孕机构网络有关。2008年至2014年期间,尼日利亚发现了20家代孕婴儿工厂,其中有290多名孕妇或刚分娩的妇女待在工厂里。
在墨西哥,由于代孕费用较低,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真空,所以墨西哥一度也是代孕的热门选择。特别是在墨西哥塔巴斯科州,代孕是一件广为流行的事情。然而,2015年年底,《塔巴斯科州民法》进行了改革,从2016年起,只有墨西哥居民才能与代孕妈妈签订代孕合同。尽管即使如此,预期父母也也必须满足某些医疗要求(Reina,2016年),证明自己有健康上的原因导致不能自己怀孕。
代孕妈妈所生孩子的公民身份问题
代孕给部分国家带来的另一个特别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在国外出生的儿童的法律地位”。某些国家的法律中完全禁止代孕,无论代孕是发生在本国还是代孕合法的外国。在这种情况下,代孕出生的孩子无法在本国的民事登记处登记正式身份,因为接受代孕出生的儿童的登记身份,则被认为是承认法律所禁止的代孕。欧洲国家对于国外代孕的孩子的身份认定
- 阿尔巴尼亚、西班牙、爱沙尼亚、匈牙利、爱尔兰、捷克共和国、联合王国、俄罗斯、斯洛文尼亚和乌克兰允许代孕出生的婴儿的亲子关系合法,即可以在这些国家的民事登记处登记孩子的合法国籍身份。
- 安道尔、德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拉脱维亚、立陶宛、摩尔达维亚、摩纳哥、黑山、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和土耳其则明确禁止为代孕出生的孩子登记公民身份。
西班牙对于海外代孕的孩子的公民身份认定做法
在西班牙,根据《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第8条,在国外代孕所生的孩子可以在其出生国的西班牙领事馆登记并获得返回西班牙的旅行证件。然后根据2010年登记和公证总局第5号指令,回到西班牙后登记正式的西班牙公民身份。此外,西班牙最高法院2016年的一项裁决重申了在外国代孕出生的婴儿在西班牙政府部门的登记处登记身份的可能性,并赋予预期父母享有的权利。此外,2014年12月12日,西班牙内阁部长会议批准代孕妈妈所生子女可在西班牙民事登记处登记,这为在国外(在合法的国家)使用代孕的预期父母伴侣或单身人士在民事登记处登记子女,从而使其亲子权利合法化打开了大门。这符合欧洲人权法院2014年的裁决,该裁决承认未成年人有权由预期父母在民事登记处进行登记。
随后,应一对在美国加州通过代孕生子的西班牙男性同性伴侣的要求,西班牙最高法院法庭裁定,阻止在国外出生的孩子与预期父母建立合法的亲子关系侵犯了他们的权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人建议,可以将孩子列为贡献配子(精子或卵子)的预期父母中的一方的亲生子女和另一方的养子。这样一来,孩子就可以拥有西班牙国籍,而不是在法律上处于无保护的无国籍状态,尽管不能登记为预期父母双方的亲生孩子。
意大利对于海外代孕的孩子的公民身份认定做法
在意大利,发生了一起奇特的案件。欧洲人权法院于2017年1月31日支持了意大利政府的决定,即撤销一名通过代孕妈妈在俄罗斯出生的孩子的父母的监护权,因为这对父母与该孩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欧洲高级法院的这一决定是基于儿童权利必须高于任何其他权利这一原则。然而,该法院在2014年要求将一批在美国代孕所生的孩子在民事登记处进行登记,因为虽然代孕在法国是不合法的,但 "未成年人的利益应优先考虑,因为不能剥夺他们正常生活的权利以及继承父母国籍的权利"。
我们认为,归纳起来,代孕有两个方面应该分别分析。第一是指与代孕(代孕妈妈)有关的方面,第二是指影响子女的方面。
关于影响通过代孕出生的孩子方面
- 毫无疑问,任何国家的法律规定都应该保护孩子的合理利益,无论这个孩子通过什么媒介出生。在这方面,允许任何通过代孕出生的儿童在相应国家的公民身份登记处登记,对儿童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这将使孩子能够正常的生活,从而享受由此带来的所有权力。
- 关于代孕妈妈,同时应该明确的是,无论对孩子采取何种方式,代孕都是或应该是一种非法的做法,会带来不可否认的伦理和道德困难。
代孕的价格和费用
商业代孕的经济补偿会因为代孕合法或不合法的国家而有所不同。因此,本文只提到一些合法的国家,我们也不会讨论那些以前代孕合法但现在代孕不合法的国家,如印度、尼泊尔和泰国。- 在美国加州,代孕过程中的价格在7万到10万之间。此外,在确认胚胎移植成功并开始怀孕后,代孕妈妈通常每月能拿到2700美元到3000美元左右。在这个数字之外,还要加上试管婴儿医疗费用,以及代孕妈妈在怀孕9个月期间可能需要的保险、服装、交通等费用。
- 在格鲁吉亚共和国,根据各个试管婴儿诊所的网站提供的数字,代孕的价格在3万美元到5万美元之间。不同的需求价格会有较大差异。其中,约有15 000美元用于代孕给代孕妈妈支付补偿金(Ellena,2014年)。
- 在乌克兰,代孕的平均价格约为4万美元到6万美元之间,这个价格是代孕合法的国家中最为经济的。乌克兰代孕的另外一个优势是,这个国家为那些希望在怀孕和分娩的最后几周在场的预期父母提供了非常合理的价格,因为两个月的公寓费用大约是1000美元到1500美元。
代孕潜在的医疗问题
妊娠代孕妈妈在怀孕中与其他任何正常怀孕一样,可能出现同样的问题,如流产、宫外孕、各种妊娠并发症和多胎妊娠。在这方面,在上述综述中(Söderström-Anttila,2016),没有发现代孕妈妈出现不同于自然怀孕或通常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的妇女存在的医疗问题。尽管之前的一项研究(Szejer,2009,608)显示,代孕妈妈可能会出现 "抑郁、焦虑、各种生理症状和心理困扰、不安全感或自杀倾向"。
医疗因素对代孕所生子女的影响
首先必须评估的是,通过代孕出生的孩子是否可能比自然出生或通过其他辅助生育技术出生的孩子有更多或不同的健康问题。全球范围内可信的研究数据表明,在出生十年后,通过代孕出生的孩子与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或自然出生的孩子之间没有发现心理和生理差异(Golombok等人,1996;Jadva和Imrie,2014;Shenfield等人,2005;Bos和van Balen,2010;MacCallum等人,2003)。
但在以往的代孕实践中,在代孕妈妈怀孕期间或孩子出生后,有可能会发现代孕的孩子有残疾。有鉴于此,对于代孕安排有三种可能的立场。
- 如果孩子有残疾,由预期父母承担,他们无条件接受代孕妈妈所生的孩子。
- 缔约的预期父母父母不接受,将责任转移给代孕妈妈,并通过鼓励代孕妈妈流产来解决。如果代孕妈妈同意流产,则问题就解决了。然而,有时很难确定这个堕胎的决定应该由谁来作出:是签约的预期父母还是代孕妈妈?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缔约的预期父母决定,所以他们可以对怀孕的代孕妈妈强行实施堕胎。而代孕妈妈可能愿意,也可能不愿意。在任何情况下,尽管堕胎的决定可能得到代孕合同的支持,但并不能免除堕胎所带来的道德责任;
- 代孕妈妈有义务照顾因上述带有残疾的孩子,而预期父母则被免除了责任。
上述情况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引起国际媒体特别关注的 "Baby Gammy "案(91xilaibao.com有专门文章报道此事件,相关链接:Baby Gammy案后 泰国由于代孕丑闻禁止为外国人代孕)。在此案中,一对澳大利亚夫妇与一名泰国代孕妈妈签约,该代孕妈妈按照约定怀了一对双胞胎。其中一个孩子患有唐氏综合症,而另一个孩子则是正常的。预期父母将正常的孩子带到澳大利亚,而将唐氏综合症的孩子留给代孕妈妈(Robson,2014)。
通常,参与代孕的各方一般都会在代孕合同的条款中尝试 "解决 "这个问题,让人们提前确定选择上述建议方案中的哪一种。此外,甚至还有一些机构以书面形式保证孩子的健康。
要实现他们“保证孩子健康”的目标,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用非常严格的健康标准来选择要签约的代孕妈妈。此外,一些代孕公司不仅保证未来妊娠代孕妈妈的健康水平,还保证移植胚胎的质量,"如果可移植的胚胎经过基因筛查后,发现一些缺陷,就不能移植。如果在怀孕后期表现出不完美,就以流产的方式保证中断妊娠。"
谁有权在代孕中决定堕胎?
在《生物伦理学》上发表的一篇文章(Walker and van Zyl 2015)中进行了详细的评估。因为在康涅狄格州(美国)发生了一个涉及代孕妈妈Crystal Kelley的案例。在怀孕5个月时进行体检后,发现孩子有一系列可能危及生命的身体发育异常,包括唇裂、脑囊肿和心脏缺陷,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预期父母要求堕胎,但代孕母亲凯利拒绝了,引发了一场关于谁可以决定堕胎或不堕胎的广泛法律辩论。- 一种立场是:代孕妈妈既不是孩子的生物学意义上的遗传母亲,也不是社会学意义上有监护权的母亲,因此无权对孩子的生命做出决定;但也没有足够的理由将全部权利赋予预期父母,即使在代孕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这一点。因此,本文作者主张所谓的 "专业模式",即必须对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进行评估。不过实质上,他们主张以代孕妈妈的权利为准,如果代孕妈妈决定不做人工流产,则预期父母有义务照顾孩子。美国妇产科医师学院(ACOG)似乎也赞同这一观点,该学院指出,"允许以合同方式要求代孕妈妈放弃控制自己健康的权利,就是实行合同奴役"(ACOG委员会意见1992)。
-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预期夫妇离婚,如何处理孩子的问题,这种情况还没有具体的解决办法。2008年,一对日本夫妇与一名印度妇女达成商业代孕协议,在印度出生的婴儿Manji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在签署了代孕协议后不久,这对日本夫妇离婚了。结果是日本夫妇两人都不想要这个孩子,尽管她最终被男方的母亲收留(Parks,2010)。在孩子的亲子关系只属于父母中一方的情况下,如上述两人的情况,问题可能变得更加复杂。
在处理利他代孕时,一般是允许代孕妈妈决定如何处理残疾儿童,而预期父母则有可能不接受该儿童。但我们认为,这些条款虽然在行政法规上可能是正确的,但绝不是解决这类情况中可取的道德判断标准,因为预期父母几乎都会选择不接受残疾儿童,这本身就存在道德问题。
另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怀孕是双胞胎或三胞胎,所有的孩子都不被预期父母接受。这种情况下,可能发生强迫代孕妈妈进行减胎手术来解决。从天主教教义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显然是不道德的,而且带来的法律问题与上面讨论的残疾儿童的情况类似。如果代孕妈妈拒绝,她除了照顾孩子之外别无选择,因为按照合同,预期父母可以逃避责任。
美国加利福尼亚代孕妈妈Brittneyrose Torres就发生了这种情况。她怀上了三胞胎,预期父母要求她进行胚胎减胎手术,尽管他们事先同意支付她2.5万美元的怀孕费用,如果是双胞胎怀孕,则额外支付5000美元。但是,三胞胎怀孕并不在他们的计划之内。因此,他们要求她终止其中一个胎儿,但她拒绝了,并决定继续怀孕(Observatorio de Bioética UCV n.d.)。
支持和反对代孕的意见和行动
天主教教会
天主教的教义明确而坚决地反对代孕,并指出,孩子"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我奉献、爱情和互相忠诚的结果和标志"(Donum Vitae n.d.,第五章,第21点)。无论是商业代孕还是利他代孕,都不符合这个定义。因为"代孕冒犯了孩子的尊严和权利。人类应该在子宫里受孕、形成怀胎、并最终来到这个世界上,并由他自己的父母抚养。代孕在构成这些家庭的生理、心理和道德因素之间产生了不利于家庭的分裂"。"总之,辅助生殖违背了婚姻的统一和人的尊严(Donum Vitae n.d.;Donum Vitae n.d.;Varios autores 1992)。欧盟主教会议委员会(COMECE)--研究和医学伦理工作组
欧洲经济委员会于2015年2月23日发布了一份全面的文件,(www.comece.eu 2015)对妊娠代孕进行了评估,明确指出了代孕存在的伦理困难。主要是由于对代孕妈妈在身体和精神上的绝对控制,具体规定了成为合适代孕妈妈候选人所需的条件(这是对代孕妈妈的一种物化形式),侵犯了隐私,破坏了母亲和孩子之间的情感纽带。此外,妊娠代孕还意味着将孩子物化,将孩子视为必须达到一定质量标准的产品。因此,根据关于人的尊严的观点,这是不可接受的。
西班牙主教会议
在西班牙,西班牙主教会议主席红衣主教Ricardo Blázquez在CIX西班牙主教全体大会上的开幕词中反对代孕。他说:代孕的做法不尊重所谓代孕母亲或出租子宫者的尊严,也不尊重孩子的尊严。
这些组织为什么把代孕描述为道德上的非法行为?
从传统价值观的角度来看,代孕将婚姻和生育分开,在道德上是非法的(Fernández Benito 2018)。为了澄清这一点,我们将参考Donum Vitae(n.d.)的A-3点,其中指出:"代孕妈妈代表着客观上未能履行母爱、夫妻忠诚和负责任的母亲的义务;它冒犯了孩子的尊严和权利。"为了更深入地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延伸出决定代孕不道德的行为框架。我们知道,这个行为框架内的事情主要集中在预期父母行为、卵子受精以及随之而来的胚胎培育这一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破裂上,也就是集中在一个生物行为的分割上,而这个生物行为对道德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
然而,在评估代孕在道德上是否合法时,我们认为,我们不能指一个单一的部分,而是指一整个生物过程,包括预期父母的行为、卵子受精、生成胚胎以及随后将胚胎植入代孕妈妈的子宫。因此,对这一过程的任何中断、割裂或改变,如果影响到其生物本体的统一性,就会使其在道德上成为非法行为。而在我们看来,这也是我们必须考虑的方面。因为如果上述生殖过程的一个构成要素(在这种情况下是代孕)在道德上是非法的,那么就会使整个代孕过程成为非法的(Aznar等人,2017)。
其他反对代孕合法化的群体
- 2016年10月7日,西班牙生物伦理学协会发表声明,表达了他们对代孕的看法。该声明指出:
代孕是一种明显的新形式的剥削妇女,违背了她们的尊严的行为。因为它使用女性的身体,因此代孕妈妈的性别或者说生物性,使得代孕妈妈成为一个可转让和支付的对象。
- 关于代孕妈妈,有一系列的负面后果对她们来说是伦理上难以接受的。例如在怀孕期间与孩子建立的情感联系被强行割裂,以及代孕妈妈必须在孩子出生后交出孩子的义务。这意味着代孕妈妈在心理上受到压力,从一开始就必须接受孩子不是她的,她不能与孩子有任何联系。
- 在全球很多国家,代孕是一门非常赚钱的生意。其基础是将女性的身体商品化,这就造成了一种新兴的现象,即 "生殖旅游"。
- 在西班牙的法律体系中,妊娠代孕合同(代孕的法律载体)是无效的。严格意义上的代孕合同并没有被禁止,但代孕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从法律上理解,分娩者(代孕妈妈)就是母亲。
-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一个人没有 "生育权",也就没有 "子女权 "来证明所谓的代孕权。欲望无论多么值得称道,都必须与真正的权利区分开来,以合法的所有权为基础,从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角度出发。
- 西班牙法律对因履行无效合同而出生的孩子的情况提供了法律对策---即与代孕出生的孩子有生物学遗传联系的预期父母中的一方可以确定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但另一方可以收养孩子;
- 为了讨论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应该区分法官和立法者的视角。在法官看来,代孕是违法的,但必须为未成年人谋求更大的利益;相反,立法者在立法时必须对未来的情况进行规制,所以他必须维护代孕相关主体的尊严和人权:代孕妈妈因为代孕合同被剥削,孩子则成为购买协议的对象。
2015年5月11日,法国一批文化左翼人士在法国《解放报》(2015年)上发表文章,指出所谓的妊娠代孕应该被禁止,因为它构成了对妇女和儿童人权的侵犯;妇女的权利受到侵犯,"因为它往往是依靠剥削最弱势的妇女",让富人受益。此外,"代孕的医疗过程对代孕妈妈、出售卵子的年轻女性和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儿童都有风险"。"它还破坏了怀孕期间建立的自然母性关系"。作者还指出,"他们认为代孕的商业行为与买卖儿童没有区别。"他们的结论是,"任何人都没有代孕生育孩子的权利,异性恋者不比同性恋者或决定保持单身的个人更有权利。" "因此,他们 要求各国政府和国际领导人共同努力,立即结束这种做法"。
欧洲著名左派政治团体也对代孕提出了抗议,他们在给时任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的一封公开信(Delors等人,2014)中解释说,他们“要求在法国法律中将代孕定为非法,因为 "代孕合同违背了尊重人的原则,无论是怀有孩子的妇女,还是受一人或两人委托并在代孕妈妈子宫中发育的孩子本身都受到了侵犯,因为人不是物"。在签名者中,有雅克-德洛尔、莱昂内尔-若斯潘等知名人士。
同样,一大批意大利女权主义者与作家、女演员、甚至同性恋权利倡导者一起签署了一份文件,要求全面禁止 "出租子宫",拒绝将代孕视为一种自由或爱的行为,并要求欧盟禁止这种做法(www.cheliberta.it 2015)。
同样在西班牙,"No somos vasijas"(我们不是容器)组织,是一个与法国出现的反对妊娠代孕的欧盟国际网络相联系的女权主义团体的发声平台,他们反对商业代孕和对妇女的生殖剥削。"No somos vasijas "的一个特点在于,他们既反对商业代孕,也反对利他主义的代孕(del Burgo,2015)。
同样,2016年9月,50名意大利女同性恋者发表了一份反对代孕的声明(Buscemi,2015年),因为代孕助长了妇女的工具化和买卖儿童的交易。因为她们认为代孕中 "提供了妇女的身体,以委托的方式孕育孩子",而这些孩子在发育过程中也可能受到 "侵入性的医疗方法,对代孕妈妈和孩子的健康有害",而且 "代孕切断了代孕妈妈和新生儿之间的情感联系"(Buscemi,2015年)。
同样,瑞典妇女权利游说组织也反对代孕,他们的理由是:
- 不能通过合同强迫妇女放弃她的人权。
- 身体完整的权利高于孩子的权利。
- 贫穷的妇女可能会被富人集体剥削。
- 代孕妈妈可能会受到怀孕的负面影响;
- 代孕将女性身体物化成容器(Sveriges Kvinn游说团n.d.)。
2016年3月11日,非政府组织 "禁止贩卖产妇 "协会也向3月15日举行的欧洲委员会议会主席团提交了一份关于代孕非法的法案草案,随后又向4月18日举行的全体大会提交了该草案。请愿书指出:
- 代孕违反了欧洲和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79年)、《收养儿童公约》(1967年和1993年)、《反贩运人口公约》(2005年)和《人权与生物医学公约》(1997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求:
(a).欧洲委员会议会根据其议事规则第65条,明确谴责代孕做法本身,因为它违背了人的权利和尊严;
(b).各国政府着手起草文件,明确禁止欧盟成员国中任何形式的代孕;
(c).欧洲人权法院作为妇女和儿童权利的保障者,谴责代孕做法,因为它违背了人权。捍卫人权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人类面临的新威胁。欧洲必须为普遍废除代孕树立榜样。妇女和儿童不是物品!
与代孕妈妈有关的伦理问题
就代孕妈妈而言,商业代孕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因为代孕将代孕妈妈物化,将她的身体用于非自身利益的目的,将她作为一种商品,作为一种可以买卖的东西,就像一件普通的东西一样。这与妇女的尊严及其权利是不相容的(Aznar和Tudela,2018年)。 - 第二,代孕是不道德的,因为非利他代孕会造成社会不公正。因为只有那些经济上富裕的人才能进行商业代孕。也就是说,这将是经济上强大的夫妇或个人对经济上弱势的妇女的剥削。
显然,在不发达国家,很多妇女已经把代孕当成了一种生活方式,因为她们获得的经济利益远远高于这些发展中国家女性的工资。一个典型案例是居住在墨西哥塔巴斯科的四位墨西哥姐妹。米拉格罗斯(三十岁)、玛莎(三十岁)、玛丽亚(二十七岁)和保利娜(二十二岁)将代孕作为她们的生活方式,每次怀孕可获得约13000欧元的收入(Baverstock,2016)。姐妹四人除了怀孩子外,还同意用母乳喂养孩子十天。 - 第三,代孕在伦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代孕打破了所谓的 "母子亲情",造成母子之间的创伤性生理或心理障碍。因为在怀孕期间,代孕妈妈和腹中胎儿建立起来的亲密亲密纽带,在孩子出生后与代孕妈妈分离时被打破。这些情感纽带是天然的,与该次怀孕的意图无关,并且也会影响利他代孕中的代孕妈妈(Lorenceau等,2015)。
此外,最近有报道称,母亲的身体会修改孩子的基因(Vilella等,2015)。这为代孕妈妈和孩子之间的纽带增加另一个因素。孩子的基因可以传递给他们的后代,那么代孕母亲的基因将以某种方式继续存在于她所孕育的孩子的后代中,这在伦理上是很难接受的。 - 第四,非利他代孕的伦理评价存在客观上难以逾越的困难。因为对代孕妈妈的选择过程直接侵犯了代孕妈妈的尊严,因为为了保证她可能携带的 "产品 "的质量,往往需要符合非常严格的个人条件。
强调孩子是产品的观点是美国生殖医学会和辅助生殖技术协会的指南(美国协会实践委员会2015年),其中对这个话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虽然我们在这里不能详细介绍,但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 代孕的流程
- 预期父母必须满足的条件。
- 选择妊娠代孕妈妈的医学和社会指南;
- 预期父母和妊娠代孕妈妈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
上述第三条规定了代孕妈妈必须满足的条件,其中提到了五个方面。
- 由代孕领域的专家对代孕妈妈的心理状况和社会生活状况进行分析,其中应包括社会背景调查、心理学临床访谈和心理测试(在适当的情况下),按照美国心理学会的标准进行。
- 由合格的医疗专业人员对代孕妈妈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 严格的体检,以确保代孕妈妈没有任何性传播疾病,没有吸毒或最近有纹身或穿孔以及其他不良临床情况;
- 接受全面的实验室检查,以排除艾滋病毒或其他性传播疾病;
- 除了上述影响代孕妈妈的伦理问题外,还可能出现其他情况。比如发生在凯尔-卡森之子迈尔斯身上的情况。在用他的精子使一个匿名的捐赠者的卵子受精后,获得的胚胎被植入他雇佣的的代孕妈妈体内(Odone,2015年;Sawer,2015年),这样一来,Miles就成了他祖母的儿子和父亲的弟弟,这在伦理上是难以接受的。
代孕中孩子的尊严和权力孩子是有尊严和权力的人,还是一种可交易的物?围绕这个问题,反对代孕的人有以下几种主要的观点:
- 在代孕中,孩子出生后必须移交给预期父母,代孕妈妈没有权利拥有孩子。在我们看来,那些声称有所谓具有通过代孕生孩子权利的人,很少能从自然法或民法中找出可靠的论据来证明这种权利。如果可以在付钱后移交孩子给其他人,那么孩子将成为一个可支配的对象,一个可工具化的东西。也就是说,孩子将被物化。
- 不是所有的愿望都是一种权利。为人父母的愿望受到人的尊严和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保护的限制。如果生儿育女的权利没有任何道德上的限制,那么就一定会发生侵犯孩子权利的事情,这在道德上是不能接受的。
- 尊重儿童内在尊严的义务是无条件的。任何将人工具化,物化、使其成为满足第三方欲望的对象的行为,都是绝对没有道理的。没有任何权利可以让一个人像商品一样被命令。此外,如果让一名女性生育是一种可通过商业合同强制执行的权利,那么也会有对立的权利能够将其夺走(即强制不生育)。
- 无论用什么理由来维护预期父母代孕权利,都不能成为侵犯子女不被当作物品的基本权利的理由。如果子女是父母的欲望结果和对象,那么他们的生命除了只是出于父母希望赋予它的价值外,就不会有更多的价值和尊严。这显然是不可接受的。
各国的家庭法普遍设立了以儿童权利和福利为中心的原则。但半个世纪以来,以儿童为中心的原则逐渐被以成年人权利为中心的条规所取代:成年人的生育自由和欲望变得比儿童尊严和福利更重要。在这个意义上,代孕是成年人中心主义的顶峰,它将未成年人的幸福牺牲给成人的意愿(Marco Abril,2017)。
代孕在伦理上能否与出生后收养等价?
一直在争论的一个问题是,代孕的伦理性能否与孩子出生后收养的伦理性相提并论。我们认为,代孕与收养不同的一个基本点是:
在代孕中,预期父母生孩子的意愿占了上风,把预期父母生孩子的权利放在第一位。而在产后收养中,则是已经出生的孩子被收养,或者说试图为孩子寻找家庭的权利占了上风,即收养时以孩子的利益为重。也就是说,这两种情况在伦理上是截然不同的,因为收养的目的是更加有利于亲生父母无法照顾的孩子的利益,而代孕的目的是为了生出一个孩子来满足一些成年人的欲望和权利。
利他代孕是否比商业代孕更加道德?
令人惊讶的是,在讨论代孕的伦理问题时,一般只讨论商业性代孕,很少讨论利他代孕。
我们认为,虽然商业代孕可以伪装成利他代孕,但可以肯定的是,利他代孕也会使孩子物化。因为在利他代孕中,预期父母依然可能要求孩子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如果达不到标准,就会影响孩子的基本权利甚至生命。没有商业代孕合同并不能排除残疾或多胎妊娠所带来的问题,只是使这些问题在法律上更加复杂化和难以解决。
2016年3月10日,非政府协会 "不贩卖产妇 "向欧洲委员会议会主席提交了一份由107957名欧洲公民签名的正式请愿书,要求他们拒绝利他代孕(又称非商业性代孕)的合法化。经过激烈的辩论,该提案以十六票赞成、十五票反对的结果获得成功。但无论如何,不应忽视的是,利他代孕只是少数人的做法。因此,有人提议将其合法化,从而为商业代孕铺平道路。在我们看来,这更多的是一种政治手段,而非正当的社会公益理由。利他代孕仍然存在着同样的道德和伦理问题。
关于本文的总结
有时可以说,无论是商业代孕的还是利他代孕,都是基于行使妇女的生殖权利和性权利。更广义地说,是基于预期父母和妊娠代孕妈妈行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然而,允许代孕的国家的经验证实,花钱让妇女怀上孩子,却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并不代表妇女权利的进步。把孩子当作一种可以物化的商品,也无助于尊重孩子的权利。了解代孕政策对代孕各方以及孩子的这些可能的负面后果,同时牢牢把握代孕引发的伦理问题,有助于有效倡导,甚至与世俗团体一起反对代孕合法化。
本文作者:
Justo Aznar, MD, PhD, 是巴伦西亚天主教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主任。
Miriam Martínez Peris,博士,护理系。巴伦西亚天主教大学。
本文译者:
91喜来宝站长
注脚:
利益冲突声明。作者声明在本文的研究、撰写和/或发表方面没有潜在的利益冲突。
资助。作者没有为本文的研究、作者身份和/或发表获得任何资金支持。
本文中文译文:91喜来宝站长对本文观点不持任何正面或负面态度
本文参考文献:
- 报道:Aceprensa. 2015. "Tailandia禁止妊娠代孕"。Aceprensa。[谷歌学术]
- Aceprensa. 2016. "印度禁止向外国人提供代孕服务。Aceprensa. [谷歌学术]
- ACOG(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委员会意见。1992. "代孕的伦理问题"。国际妇科和产科杂志37: 139-44。[PubMed] [谷歌学术]
- Aznar J, Martínez-Peris M, Navarro-Illana P. 2017。"根据天主教会的教义,对冷冻人类胚胎收养的道德评估。" Acta Bioethica 23: 137-49。[谷歌学者]
- Aznar J., Minguez J. A. 2012。"体外受精导致的人类胚胎损失"。医疗与道德》4: 613-16。[谷歌学术]
- Aznar J., Tudela J. 2018。"妊娠代孕的伦理" Medicina e Morale 3: 277-90。[谷歌学术]
- Babybloom.org.uk. n.d Babybloom.org.uk.
- Baverstock A. 2016。"'出租我们的子宫是家族生意'。来自同一个家庭的四个姐妹在墨西哥的秘密代孕贸易中为欧洲同性恋伴侣生孩子,每年赚取1万英镑"。《每日邮报》,4月27日。[谷歌学术]
- Bos H., van Balen F. 2010. "新生殖技术的儿童。社会和遗传的父母"。患者教育与咨询-81: 429-35。[PubMed] [谷歌学术]
- Buscemi R. 2015。"documentazione.info OLTRE LE OPINIONI." http://www.documentazione.info/f ... dre-non-si-cancella。
- Cheng M., Heilbronn L. K. 2017。"通过辅助生殖技术(ART)孕育的人类后代的健康结果。" 健康与疾病的发展起源 - 杂志8: 388-402。[PubMed] [谷歌学术]
- Conquero B. V. 2015。"Cada semana una española solicita ser "vientre de alquiler"。La Razón,5月26日。[谷歌学术]
- Dar S., Lazer T., Swanson S., Silverman J., Wasser C., Moskovtsev S. I., Sojecki A., Librach C. L. 2014。"涉及妊娠代孕的辅助生殖技术对医疗、社会心理和法律影响的分析。来自一个大型代孕计划的经验"。人类生殖30: 345-52。[PubMed] [谷歌学术]
- del Burgo P. G. 2015。"El vientre de alquiler es una explotación de la mujer y una venta de niños"。Levante el Mercantil Valenciano,9月6日。[谷歌学术]
- Delors J., Jospin L., Notat N., Roudy Y., Tasca C., Buffet M.-G., Péry N. 2014。"GPA: Monsieur le président de la République"。自由报》,7月13日。[谷歌学术]
- Deomampo D. 2015。"定义父母,制造公民。跨国代孕中的国籍和公民身份"。医学人类学》34: 210-25。[PubMed] [谷歌学术]
- 多纳姆·维塔(Donum Vitae)。nd II。答:1。” 1987年2月22日,在达菲里纳河畔德拉圣母大会上。
- 多纳姆·维塔(Donum Vitae)。nd II。答:3。” 1987年2月22日在达菲里纳河畔德拉圣母大学(Congregaciónpara la Doctrina de la Fe)。
- 多纳姆·维塔(Donum Vitae)。nd II。B.8。” 1987年2月22日在达菲里纳河畔德拉圣母大学(Congregaciónpara la Doctrina de la Fe)。
- Ellena M.,2014年。“格鲁吉亚考虑终止基于收费的代孕。” Eurasianet.org。
- 费尔南德斯·贝尼托·A(Fernandez Benito A。),2018年。《人权宣言》,在《人的生命的法规》中,由阿兹纳尔J.编辑,152-70。西班牙马德里:Sekotia。[ Google Scholar ]
- Golombok S.,Brewaeys A.,库克R.,Giavazzi MT,格拉D.,曼托瓦尼A.,Crosignani PG诊所,Dexeus S. 1996年“儿童:辅助生殖家庭的欧洲研究:家庭功能,儿童发展。” 人类生殖 11:2324–31。[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http://www.surrogacy.ru/es/news/news26.php。nd“ Surrogacy.ru。” http://www.surrogacy.ru/es/news/news26.php。
- Jadva V.,Casey P.,Blake L.,Golombok S.,2012年。“代孕家庭10年:与代孕的关系,披露决定和儿童对代孕起源的理解。” 人类生殖 27:3008-14。[ PMC免费文章] [ PubMed ] [ Google学术搜索]
- Jadva V.,Imrie S.,2014年。“代孕母亲的子女:心理健康,家庭关系和代孕经历。” 人类生殖 29:90-96。[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解放-- Libération,5月11日。[ Google Scholar ]
- Lorenceau ES,Mazzucca L.,Tisseron S.,Pizitz TD,2015年。“关于代孕母亲的同理心和母婴依恋的跨文化研究。” 女性和生育 28:154-59。[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MacCallum F.,Lycett E.,Murray C.,Jadva V.,Golombok S.,2003年。“代孕:预期夫妻的经历。” 人类生殖 18:1334-42。[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Makinde OA,Makinde OO,Olaleye O.,Brown B.,Odimegwu CO,2016年。“尼日利亚的婴儿工厂污染代孕。” 生殖生物医学在线 32:6-8。[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Marco G.,2017年,Abril“ ComunicaciónPersonal ”。
- Norton W.,Crawshaw M.,Hudson N.,Culley L.,法律C.2015。“英国生育诊所代孕安排方法的调查。” 生殖生物医学在线 31:327-38。[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UCV生物观测站。nd”“一个无聊的疯子,一个无人陪伴的家伙”。http://www.observatoriobiobioeti ... dad-subrogada/11933。 www.observatoriobiobioetica.org。
- Odone C.,2015年。“父亲如何成为自己儿子的兄弟。” 电讯报,3月7日。[ Google Scholar ]
- Parks JA2010。“关怀伦理与商业代孕的全球实践。” 生物伦理学 24:333–40。[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Peraita L.,2016年。“《西班牙文物报》,美国广播公司,十一月30。[ Google Scholar ]
- Perappadan BS2014。“社会活动家要求制定严格的代孕法规。” 8月25日,印度教。[ Google Scholar ]
- Perkins KM,Boulet SL,Jamieson DJ和Kissin DM 2016年。“美国妊娠代孕的趋势和结果。” 生育力和不育 106:435-42.e2。[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美国社会实践委员会。2015年。“妊娠代孕的实践建议:ASRM实践委员会指南。” 生育力和不育 103:e1-e8。[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Ramskold LA,2013年。“商业代孕:金钱报酬的规定和国际法权力如何能够防止对妊娠代孕妈妈的剥削。” 医学伦理杂志 39:397–402。[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Reina E.,Porras Ferreyra J.,2017年。“墨西哥和加纳达,dos modelosantagónicosdegestaciónsubrogada。” ElPaís,2月22日。[ Google Scholar ]
- Robson S.,2014年。“预期父母遗弃了泰国代孕妈妈生的唐氏综合症婴儿,但带走了健康的双胞胎姐妹。” Mirror, VIII 1. [ Google学术搜索] 91喜来宝相关文章
- Robson S. 2014年。"父母将唐氏综合症婴儿留给泰国代孕妈妈,但将健康的双胞胎妹妹带回家。" 《镜报》,第八期1.[谷歌学术]
- Shenfield F.,Pennings G.,Cohen J.,Devroey P.,Tarlatzis G.,de Wert B. 2005年。“ ESHRE道德与法律特别工作组10:代孕。” 人类生殖 20:2705-07。[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Shetty P.,2012年。“印度不受监管的代孕产业。” 柳叶刀 380:1633-34。[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91喜来宝相关文章:
- Söderström-AnttilaV.,Wennerholm U.-B.,Loft A.,Pinborg A.,AittomäkiK.,Romundstad LB,Bergh C.,2016年。“代孕:代孕妈妈,儿童和家庭-系统评价。” 人类生殖更新 22:260-76。[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surrogacyukraine.com。nd http://surrogacyukraine.com。
- Sveriges Kvinn大厅。nd“反对代孕妈妈的女权主义者。” http://sverigeskvinnolobby.se/en ... rrogacy-motherhood/。
- Szejer M.,2009年。“替代生育和物化人类。” Études 410: 605–16. [ Google Scholar ]
- Utian WH,Sheean L.,Goldfarb JM,Kiwi R.1985。“体外受精和将胚胎从不育女性移植至代孕妈妈子宫内后成功怀孕。”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 313:1351-52。[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Varios autores。1992年 Catecismo德拉伊格莱西亚天主教。马德里:Catecismo编辑协会。[ Google Scholar ]
- Vilella F.,Moreno-Moya JM,Balaguer N.,Grasso A.,Herrero M.,MartínezS.,Marcilla A.,SimónC.,2015年。“ Hsa-miR-30d,由人子宫内膜分泌,已着床前的胚胎可能会被修饰其转录RNA。” Development 142:3210-21。[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Walker R.,van Zyl L.,2015年。“代孕和堕胎以防止胎儿畸形。” 生物伦理学 29:529-35。[ PubMed ] [ Google Scholar ]
- www.cheliberta.it。2015年。http://www.cheliberta.it/。
- www.comece.eu。2015年。 “关于妊娠代孕的意见:欧洲和国际代孕规则的问题。” www.comece.eu。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