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孕违法吗?2016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禁止代孕”相关表述,且再无其他法律对intended parents代孕行为进行约束。
中国大陆并不禁止代孕。根据“法无禁止即许可”的原则,中国代孕不违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第二段原文表述是“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站长提醒:这里指约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四章处罚,第二十二条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
- (二)实施代孕技术的;
- (三)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
- (四)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
- (五)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档案不健全的;
- (六)经指定技术评估机构检查技术质量不合格的;
-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91喜来宝站长提示:这里约束的依然只是“医疗机构”,并不约束个人(即需要通过代孕生儿育女的父母)。
国内代孕现状“国内代孕现状”是个复杂的话题,这里重点说法律层面。在现实中,中国大陆对于代孕基本处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中。通常如果没有“因为代孕而引起的监护权纠纷”或者经济纠纷,官方不会对代孕相关非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进行任何行动。 倘若“因为代孕而引起监护权纠纷”,根据以往判例看,基本原则是“ 谁生的就是谁的”。换言之, 代孕妈妈会成为孩子的法定母亲。
而代孕引起的经济纠纷,以往的判例通常是会判决 代孕机构返还父母全部的钱。但不是每个法庭都会这样判,也有部分案例中,只返还了部分的钱。 此外,代孕合同中的约束条款不被法庭承认。因为在中国大陆,代孕合同“没有可强制执行效力” 这里有一篇很值得阅读的论文,站长强烈建议大家看看。里面有多个在中国大陆进行代孕而引起的官司的判例,以及相关讨论:
中国大陆代孕如何为孩子取得合法身份(上户口)在中国大陆,为代孕孩子获得合法的出生证明一般是由代孕机构负责。孩子出生后要上户口,上户口就需要出生证上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代孕机构的操作方式往往是如下几种方法。1、代孕机构跟一些私立医院“合作”,或者找到公立医院负责签发出生证明的人,每个出生证给几万块钱。 2、如果代孕的intended parents是已婚异性恋夫妇,就更容易了。通常代孕妈妈在怀孕三个月后,用雇主母亲的身份证去“孕期护理档案”(简称“建档”)。并且整个孕期的孕检、入院分娩等等都是以雇主母亲的身份去的。这样孩子出生后,孩子的出生证上直接写的雇主母亲的名字。 3、如果是单身男性代孕生孩子,根据中国大陆各地上户口的实际操作,一般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只需要做有司法效力的亲子鉴定就可以成功上户口。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上海对上户口管理比较严格,往往需要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到场。站长已经听说过多个北京上海单身代孕导致上户口受阻的情况。但是,事情往往有很大的随机性。往往今天去派出所上户口因为母亲没到场被阻拦,可能过段时间,或者换个派出所就成功了。 4、对于单身男性非婚生孩子上户口的问题,代孕机构往往提供上户口的中介服务。具体来说,就是让一名女性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生母,并声称自己和孩子的父亲发生了短暂的恋情并导致这个孩子的出生。然后提供亲子鉴定,一般也可以成功上户口。
总结总的来说,在中国大陆代孕是非常常见且数量巨大的。91喜来宝站长认为中国大陆很有可能是世界上代孕数量最多的国家。在中国大陆,代孕没有得到监管,也没有被禁止。而大陆也没有专门的“家庭法”,而媒体从业人员往往也不了解法律。这导致媒体的报道往往偏离事实很久。 由于现有和代孕相关的法规(注意不是法律,只是卫健委约束医疗机构的内部规章)只约束医疗机构,且处罚很轻微,所以代孕实际上很常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