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医院遗体处理流程:依法依规且尊重家属意愿基础处理与确认程序
医生宣布死亡后,立即停止治疗,记录死亡时间,并进行基础遗体护理(闭合眼睑、清洁身体、棉球填塞口鼻等孔道)。
填写死亡卡:分别系于遗体腕部(新生儿系颈部)、胸前及随遗体移送太平间。
最终处置方式
家属自行处理:在农村或未强制火化地区,家属可签署文件后领回遗体安葬。
医院统一火化:城市医院通常将遗体移送太平间,经家属同意后由殡仪馆火化;若家属放弃遗体或无人认领,医院按规处理。
医学捐献:经家属书面同意,遗体可捐赠给医学院用于解剖研究或教学标本。
二、格鲁吉亚医院遗体处理流程:(基于规范推断)基础处理与确认程序
格鲁吉亚作为医疗旅游目的地,医院多通过国际认证(如JCI),但未公开具体早夭婴儿处理细则。尚无专门针对早夭婴儿的联邦法律,但医院需遵循《格鲁吉亚医疗伦理法典》,要求尊重家属意愿并保障知情权。
最终处置方式
家属有权决定遗体安葬或火化,医院需提供死亡证明及遗体移交文件。孕12周(3个月末)——基本成型,胚胎正式称为“胎儿”。若家属放弃处置,医院按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理(生命虽短暂,尊严不可轻。生命初塑,慎始方能善终。  )。
格鲁吉亚无专门法规规范早夭婴儿处理,医院常按东正教惯例操作,引发少数宗教群体抗议。犹太家庭需签署额外文件禁止尸检。
若家属质疑死亡原因(如疑似医疗过失),可申请尸检,但司法鉴定体系效率较低,易引发纠纷。
呼吁格鲁吉亚中介和医院建立婴儿死亡登记与追踪系统。推动强制医院公开处理流程,并允许家属获取完整医疗记录。
格鲁吉亚对早夭婴儿的处理,操作不透明风险;法律保障薄弱,纠纷解决效率低。若涉及具体案例,家属应要求书面死亡证明、独立监督遗体处置,并寻求法律协助。
三、根据中国与格鲁吉亚的跨国遗体/骨灰运输规定,早夭婴儿(含成形死胎)的骨灰从格鲁吉亚通过飞机运回中国是可行的,但需严格遵循两国法律、航空规范及卫生检疫程序。 由接诊医院开具胎儿死亡医学证明,需包含孕周、死亡时间及是否“成形胎儿”等信息。委托联系格鲁吉亚当地殡仪馆火化,签署火化委托协议,火化后领取骨灰及火化证明(需英文或中格双语公证)死亡证明(医院签发)。火化证明(殡仪馆签发)《骨灰出入境卫生检疫申报单》(中国海关要求)父母护照及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记录)。
骨灰需装入密封防漏的骨灰盒(陶瓷/金属材质),外部用缓冲材料固定,放置于硬质行李箱中,并标注“Human Ashes”及“Fragile”。 随身携带:多数航空公司允许骨灰盒作为手提行李,需提前48小时报备并备齐文件原件应对安检。避免选择中东航司(如阿联酋航空),因伊斯兰教国家可能禁止骨灰入境。
抵达中国前72小时,需向海关提交《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卫生检疫申报单》及公证文件。入境时接受海关开箱抽检,核对文件与骨灰盒信息是否一致。个人携带骨灰入境免关税,但需支付文件翻译/公证费(约¥500~2000)。此过程虽涉及复杂手续,但可联系驻格鲁吉亚中国使馆领事部。
我觉得我有必要发这个帖子,总结了以上资料参考。如果资料不对,欢迎指出批评并改正。
大家在发生早夭婴儿这件事情上可能中心点围绕在寻求法律援助打官司、损失大量钱财找人曝光,忽略了这件事不是钱的事,是人!那是生命!是自己的DNA的儿子/女儿。应该在压住怒火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先稳住自己的情绪,让中介和医院确保遗体妥善处理、处置全程可查,杜绝非法操作。不要歇斯底里的和中介和医院发生争吵,不利于早夭婴儿遗体安葬或火化问题。最后不要让早夭婴儿连个收尸的父亲/母亲都没有,就被医院当做医疗废弃物统一焚烧销毁了。那只会让早夭婴儿对家长有怨言,变成婴灵后得不到安息  。
决定早夭婴儿遗体安葬异国他乡还是火化回归中国,这其实是个很严肃的国际问题。我相信大家都能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极致,因为你们身为人身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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